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2

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少工委

关于开展年湖北少年

环保使者、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团委、少工委:

为培养青少年的生态环境责任感,鼓励青少年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素养、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其生力军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美丽中国建设,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年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推荐对象

1.湖北少年环保使者:全省年龄7-15岁的中小学生。

2.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全省年龄16-35岁的青年环保志愿者。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副省级城市可推荐少年和青年使者各25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各10名,其他市州各15名;省教育厅直属学校、部属高校环保社团、环保社会组织各3名;湖北省第三届高校“与绿同行”微公益环保创意大赛获奖项目团队可各推荐5名(推荐对象应为参与该获奖项目策划、筹备与执行工作的主要成员)。

二、截止时间

年12月10日

三、推荐标准

(一)湖北少年环保使者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环境素养,表现突出,并获得同学、教师的认可。

2.较好地掌握各学科中环保基本知识,善于思考,乐于探索,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学习实践中,有较强的环保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各类环保主题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奖励。

4.积极参加家庭和社区等校外的环保公益活动,带动和影响家长共同参与环保活动,起到很好的“小手牵大手”的作用。

5.优先推荐绿色学校、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的学生。

(二)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好的环保知识素养、良好的沟通和宣讲能力。

3.积极践行环保理念,热心环保公益,具有长期参加高校环保社团、环保社会组织或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环保活动的经验。

四、推荐程序

(一)申报。省教育厅直属学校、部属高校环保社团、环保社会组织、“与绿同行”微公益环保创意大赛获奖项目团队,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其他学校按要求报送所在市州生态环境部门。

(二)初选。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团委、少工委部门对当地申报候选人进行初选,由环境部门将初选结果统一上报“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选活动办公室。

(三)确定和公布名单。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少工委确定聘选名单并予发文公布,聘选合格者将获得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少工委联合签发的“湖北少年环保使者”、“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聘书,聘期3年。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1.推荐表个人信息、事迹部分由推荐单位(学校、社团等)或者被推荐人填写,内容简洁扼要、真实可信,内附参与环保活动的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推荐单位在推荐意见栏盖章。

2.各地生态环境、团委、少工委共同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填写汇总表并统一在汇总表上盖章。

(二)各地生态环境、团委、少工委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沟通交流,推荐应兼顾区域、学校平衡,尽量避免扎堆报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小华??解东??陈果

-,

电子邮箱:hbxjj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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