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人口普查公报武汉常住人口新增25

5月26日,湖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情况和主要成果。据了解,本次湖北省开展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对全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查清。会上,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人公布了全省人口情况、地区人口情况、人口性别构成情况、人口年龄构成情况、人口受教育情况、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等6个普查公报。主要数据具体情况如下:(一)人口总量。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增加人,增长0.90%,年平均增长率为0.09%。相关数据表明,10年来全省人口总量保持平稳。(二)户别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1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8万人;集体户.8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8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年减少0.51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三)人口地区分布。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中,常住人口超过万人的有1个,万人至万人之间的有3个,万人至万人之间的有11个,少于万人的有2个。与年相比,有5个市州常住人口增加。其中,武汉市常住人口增加.11万人,位居第一,显示其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中游核心城市对全省乃至全国人口有着较强的聚集能力。(四)性别构成。全省男性人口为.47万人,占51.42%;女性人口为.78万人,占48.5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83,与年基本持平。(五)年龄构成。全省0-14岁人口为.05万人,占16.31%;15-59岁人口为.71万人,占63.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万人,占20.4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万人,占14.59%)。与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4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0个百分点。全省少儿人口比重回升,劳动力资源依然丰富,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万人,占比15.50%,比年提高5.97个百分点。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比年增加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年的9.20年上升至10.02年。文盲率由年的5.32%下降到2.32%。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10年来湖北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七)城乡人口。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04万人,占62.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万人,占37.11%。与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05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3.19个百分点。过去10年间,湖北省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优势更加凸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迅猛发展,功能日趋完善,城市承载能力大幅提升,为人口向城市快速聚集奠定坚实基础。(八)流动人口。全省人户分离人口为.6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4万人,流动人口为.42万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96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46万人。与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3万人,增长99.7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4万人,增长.91%;流动人口增加.79万人,增长74.22%。湖北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九)民族人口。全省汉族人口为.15万人,占95.2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万人,占4.80%。与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1.23万人,增长0.3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0.26万人,增长12.26%。民族人口稳步增长,体现了各民族团结发展进步的各项政策在湖北省得到了充分贯彻落实。文章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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