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举办年第二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中发协字〔〕30号)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科技日报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支持和指导下,由中国发明协会、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佛山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六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年11月26日至28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本届活动的主题是“发明创新引领未来”,将特设“中国独角兽企业创新展示专区”“碳达峰碳中和发明创新成果展示专区”““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专区”等,集中展示我国优秀科技成果和职业技能水平。届时将有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和解放军、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等单位组团参与。
为加强对外交流,鼓励创新,促进湖北省优秀发明成果推广,我局决定组团参加本届展览会,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团的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应标准展位的展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一)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推荐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国家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批准文件、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或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产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技术,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提供,(产品)资料。
(四)已经参加过中国发明协会举办的发明展览会的项目,本届仍可以参展,积极参加宣传、展示、交易等活动。但如属于以前曾申报过评奖而在技术上无实质性改进的,不得重复申报评奖。
(五)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仲裁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建议参展项目应进行知识产权状况、知识产权涉嫌侵权风险自查。
二、参展方式及要求
(一)本届展览会参展项目和参评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评奖所需的技术资料需全部在申报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时间截至10月30日)。项目网上申报的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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