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莫斯科市即将实施通行证制度的提醒

4月12日,出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莫斯科市长索比亚宁签署法令,宣布自下周起对莫斯科市乘私人和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人员实施数字通行证制度,军人、执法机构人员、法官、记者、保安、国家公务人员及14岁以下儿童和步行者(严格遵守已有规定,如步行去药店、食品店、倒垃圾、遛狗等)除外,4月13日开始办理,4月15日起须携证出行。任何有需要的人均可通过登陆mos.ru网站或发短信至或拨打+电话办理通行证,根据要求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车牌号码、出行目的等信息,并将通行证打印出来或保存在手机内备查。接受查验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已申请的通行证(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通行证共分三类,一类用于工作,有效期至4月30日,出行次数不限;医院就医,有效期1天,一周内可多次申请;三类用于因私目的(乘车赴食品店等),有效期1天,一周内可申请两次。违规者将面临罚款和暂扣车辆等处罚。驻俄使馆提醒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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