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素生成能力检测 http://m.39.net/pf/a_5971033.html
鄂高评办(工艺美术)〔〕2号
关于报送年度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45号)和我办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年度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含正高,下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申报渠道
(一)年度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不含武汉市中级)。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近5年聘任文件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盖章的《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五)中央驻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在省职改办办理委托手续(一次委托期限不超过3年),并经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单位公示,由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后方申报。
二、申报条件
年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gt;的通知》(鄂人社职管〔〕6号〕执行。
三、申报政策
(一)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及聘用(人事代理)人员,提交从年9月起至年9月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主系列为工艺美术专业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请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审核后,报我办复核。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原专业岗位业绩与申报岗位业绩不相符的,不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四、申报方式
年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正高级、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都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登录“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凡经省高评办同意受理材料的,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报送的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集中统一报省高评办。审核手续不完整的材料,省高评办不予受理。
(三)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请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
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二)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各类表格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
(三)申报人提供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人提供的年度考核材料,需在复印件正反面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需单位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人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任职年限均按实足年限计算,起始时间为岗位聘任时间(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任职起始时间为取得现任职资格时间)至受理材料截止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系统不再开通,申报人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1)3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元、中级元;水平测试费用高级元、中级50元,测试与评审相结合,报送材料时相关费用一并交清(因财务管理要求,只能进行现金缴纳)。
六、受理材料时间和地址
(一)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间。网上申报:年11月7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年11月21日至23日(9:00-11:3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
(三)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同步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工艺美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